云南昆明近日有女子在食用海鲜后出现腹痛,到医院求医并在输液治疗后因症状减轻而选择出院,却在当天晚上后休克失救死亡。经司法监定,法院判涉事医院对女子的检查不够完整,须承担一半责任。 许女食用海鲜后因腹部疼痛入院,由于其事发前20天曾进行刮宫手术,因此医院先是将其收入妇科部门进行检查,但未有查出病因。其后就转介她到外科求医,医生初步判断许女患有急性阑尾炎和腹膜炎,因此对其进行输液治疗。 许女于当天中午觉得腹痛减轻便出院回家,却在同日晚上8时15分,因对家人呼喊没回应而被家属再次送院,经抢救后未能恢复自主呼吸,司法中心监定死因为腹内疝致绞窄性肠梗阻,终致休克性死亡。 法院认为,医院仅使用镇痛药物减轻许女疼痛后就让其出院,未对其进行留院观察,判医院需也要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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