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真的开始勒了。 昨天出现一小道消息,网传高层发文对十余个重点省份提出要求,原则上不得在交通、社会事业、市政、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业务技术用房、棚户改造等领域新建、扩建以及购置; 项目总投完成率超50%、已落实后续建设资金的,视情况优化方案、压缩投资规模;一些总投资完成超过50%但存重大问题的、超30%未超50%的、未超30%的项目,原则上要求缓建或者停建,等等。 全文很长,我只摘抄小部分。 但见微知著,对于地方上的项目,除了教育、卫生、燃气、供排水供热等民生部分,其他建设行为都不在鼓励和支持行列,当然,国家批准的和“十四五”这种计划内的除外。 穿透到底其实很明确,地方债务已经到了不得不用猛药来控制的程度。 地方债务一直是老大难,前几年不断压降债务规模、规范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但是基数依然庞大。 而且,之前的债务已经欠下,在后面地方发展建设的同时又要产生新的负债,从规模上来讲,本息放在一起是会不断升高的。
之前讲过,房地产是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地方债务也是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 为了化解风险,砸锅卖铁都要把债务降下来,因此才会严控新建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项目。 涉及到哪些省份,自然也呼之欲出。 肯定是债务比较高,甚至收入早已无法覆盖债务杠杆的地方,之前我在文中也提到过,越是不发达的区域负债与收入比往往越高。 而且超高的债务杠杆,往往也伴随盲目上马项目。 例如前几天某地曝光盲目上马“有轨电车”项目,规划总投资90亿元,建到二期就没钱了。但是一期运营以来,年收入才160万,一年的营运成本就要4000来万,这么大的窟窿就得压到地方财政头上。 不但浪费,而且给地方造成巨大债务负担,其中更不排除有各种寻租成分。 那么,难道后面这些地方就不做项目了?
并不是,在网传文件中也讲到,重点省份地方债务风险降至中低水平后,由相关部门另行报国院批准才可调整相关政策。 这个文件到底是真是假,相信时间很快就会给出验证。 ——两办印发上海浦东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 所谓“试点”就是为全国做第一个吃螃蟹的,边实施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成后再推广至全国其他城市。 因为这个试点实施方案,要在制度上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国内大循环、打通国内堵点; 是开放 上海的,例如,探索有序放宽电信服务、医疗健康等服务消费市场外资准入限制;畅通境内外资金投资渠道;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把浦东做窗口);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等等。 总而言之,从准入机制、金融双向开放、全球资源配置,到“抢人”等各个方面发力,深度参与全球经济行为。 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中有一句话,“优化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根据相关授权,探索在浦东新区注册的涉外商事纠纷当事人自主约定在浦东新区内适用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仲裁人员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 例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国内标准制定。” 在吸引人才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担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 可以说,这种开放力度几乎前所未有,与国内循环完全不同,在大步的拥抱世界。 上海浦东新区作为试点,2027年完成之后再以点带面,分享成功经验给其他城市。 从整体上看,前者是节流,后者是开源。2023年国家的转移支付预算就已突破十万亿,这么大的额度都是从富余城市拿出来调配到其他欠发达城市。 但如果自己都快要吃不饱的话,谁还有余粮支援其他兄弟呢,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从财政角度看,前者是把地方债务这一超大风险因子控制到安全范围,减少因债务导致的“失血”,然后腾出余力大刀阔斧寻求新机。 从经济结构上看,过去普遍依靠的土地财政将成为历史,外循环、高质量发展是现今的普适性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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