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教师出轨未成年学生的生猛大瓜被曝光后,吃瓜群众掀起了吃瓜狂欢,然而,这几天的舆论场却发生了 不少法律界人士跳出来表示,女教师出轨16岁学生,不犯法,不会受到法律惩处。 因为男生已经年满16岁,双方你情我愿,不存在强奸行为,也不属于猥亵。女教师最多就是“有悖于师德师风,违反职业道德”,可能被单位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事如果不是被女教师丈夫曝光和举报,学校不一定知道此事,就算学校知道,如果没有舆论压力,也不一定会处理她…… 如果不是男方掌握了女方出轨的这些“铁证”,两人离婚还得平分财产,即便是证据确凿,女方作为婚姻“过错方”,也仅仅是少分一点财产而已,具体怎么分还要看双方协商的结果。 出轨无罪,这是现行法律规定的,所以女教师怎么玩都不犯法,最多把工作玩没了。 法律人士在谈及女教师丈夫时,反倒态度十分明确,被戴绿帽的丈夫“或涉嫌侮辱罪”,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律师们拿出《民法典》的规定,“未经他人同意,在网络上擅自发布他人的聊天记录,如果这些聊天记录涉及到他人隐私的,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纠纷案件需要被侵权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且,从目前的网络传播效果来看,绝对超越了“情节较严重”的范畴了,要被顶格处理。并且,女方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男方,有知情人反映,女教师已经向警方反映隐私泄露,只是暂未立案而已。 不仅如此,还有些法律人士表示, 只要男学生的家长告女教师的丈夫侵权,也是百分之百的要赢,不仅如此,被戴绿帽的丈夫还要向男生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甚至还可能要接受治安处罚。 若是被曝光的女教师和学生因此有个三长两短,这个被戴绿帽的男人甚至可能因“侮辱罪”而坐牢! 侮辱罪可是要受到刑罚的哦,从这件事的传播程度看,女教师的丈夫很显然“情节严重”,搞不好要戴着绿帽子踩三年缝纫机…… 不仅法律界的人士在鼓噪狼狈为奸者无罪,有些官媒也下场评论,说男的错了,这样搞不体面,简直就是得理不饶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理亏的一方在道德上虽是“弱者”,也应该得到保护! 瞧瞧,这什么世道? 这类法律人士也好,媒体精英也罢,意思很明白: 看到这些,万小刀想爆粗,想骂人! 吃过这个瓜的群众都明白,这件事孰是孰非,谁对谁错,谁更不是东西! 但是有些人拿起法律武器,极力袒护出轨者,极力打压婚姻受害者,这特么还是人干的事吗? 如果出轨的女教师是这些律师大人们的老婆,试问他怎么办?如果这位女教师是某评论员的老婆,试问他又是如何理智的? 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之所以深入人心,就是它阐明了一个基本的道理: 这件事情里,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不好定论,但是女教师的过错显然更严重,是不是应该付出更大的代价? 难道这是要宣扬“出轨光荣”?好在平台及时出手,对这些妖魔及时封号处理! 万小刀也相信,我们司法执行过程中,也绝不会这么做! 正如《第二十条》所言: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 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 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什么是天理? 天理就是普天之下老百姓都认同的朴素道理! 婚内出轨本来就是不对的,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陈世美婚内“出轨”,对婚姻不忠,就算是贵为驸马,该杀头就杀;潘金莲狼狈为奸,谋害亲夫,该死就必须死! 这特么才是天理! 什么是国法?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自然是人民治理国家的工具,依法治国的保障。 “法”这个字,在中文里,只要懂一点说文解字的,都知道,法就是公平正义! 一碗水端平,这才叫法律。试问法律人士,拿隐私权、未成年保护法来压制婚内出轨,良心过得去吗?如此解释法律,心不会痛吗? 从司法实践来看,当年王宝强被戴绿帽,愤而公开马蓉与宋某的奸情时,也有人说他不体面,侵犯了隐私权,损害了马蓉的名誉权…… 马蓉和宋某狼狈为奸不是事实吗?职务侵占不是事实吗?是他们自己处心积虑自己搞坏了自己的名声,还是王宝强搞坏了他们的名节? 好在法律也没有因此将王宝强送进去拘留,隐私权不能有悖于公序良俗,这就是天理、国法和人情! 那个结婚十六年,四个孩子没有一个是亲生的丈夫,凭什么要理性,凭什么要带着绿帽忍气吞声帮别人养孩子? 试问如果把受害的主角换成你自己,你能不能理智?能不能做一个“完美的受害者”? 退一万步讲,正因为现行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出轨者无法可治,所以更应该曝光,当然也要讲点技巧! 如果被戴绿帽的女教师老公、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受害人,以及王宝强等人,如果再不通过网络曝光来“正当维权”“正当防卫”,那么公理何在?他们能为自己讨回一丝一毫的公道吗? 所以,法律如果有漏洞,法律人士的义务应该是想方设法弥补漏洞,而不是强奸民意,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倡导善治良法,才能垂拱而治,若是法律都不能主持公平正义,只能任凭群魔乱舞! 做人要有良知,法律人、媒体人尤其如此! 记住: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律应该让好人做好事更放心,让坏人做坏事顾虑重重,别特么拿着法律的绳索捆错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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