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周日(1日)通报,广东省深圳市委前常委、市政府前副市长黄敏涉嫌受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东省纪委监委收缴他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所涉问题和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显示,黄敏涉嫌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用管理及服务对象钱款; 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资料显示,现年61岁的黄敏是广东普宁人,长期在广东工作,曾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等职务。 他今年3月被通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敏涉嫌受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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