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额索赔法院命令加拿大航空公司支付 10,000 加元,此前航班超售导致两人被送往多个加拿大机场,承诺的替代航班从未兑现,从而让两人计划多年的假期被破坏。
育空地区小额索赔法院的一项严厉裁决得出结论,这对夫妇受到了航空公司的“可耻对待”。
凯瑟琳·麦克劳德 (Katherine L. McLeod) 法官写道,加拿大航空公司多次违反《航空乘客保护条例》(APPR),使这对夫妇经历了“可怕的经历”。
APPR 规定了航空公司在航班取消、延误和行李损坏等问题上对乘客的义务。
据称这对住在育空地区的夫妇已经存了三年的钱,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度过第一次假期。
他们为三个孩子安排了休假和托儿服务,因为他们将在古巴的一个度假村逗留 9 天,这次旅行定于 2023 年 2 月进行。
根据法庭文件,当他们抵达多伦多乘坐加航飞往古巴的航班时,他们发现该航班已超售。
乘客被告知,如果他们自愿放弃座位,他们将获得赔偿并预订当天晚些时候出发的美国航空公司航班,这最终可能会让他们到达古巴。
裁决称,加拿大航空公司承认,这种情况属于“拒绝登机”。
原告决定接受这个提议,但几个小时后发现他们没有替代航班,而且没有被告知原因。
这是这对夫妇为期三天的磨难的开始,裁决显示,们被改道到蒙特利尔,以为那里会有替代航班,结果却被送回多伦多,然后又送到埃德蒙顿,加拿大航空公司没有提供前往古巴的途径。
最终,这对夫妇购买了一张前往墨西哥坎昆的机票,试图以某种形式挽救假期,这使得他们请了更多的假期,这意味着收入的损失。
法官发现,最初的拒绝登机导致了“巨大的压力”,并且加航“完全没有”履行其“沟通义务”。
APPR 规定,如果承运商为自愿放弃超售航班座位的乘客提供福利,例如预订其他航班,则必须在航班起飞前向该乘客提供书面确认。
这对夫妇没有收到这个。
有一次,这对夫妇被告知加拿大航空公司已经为他们安排了越洋航空航班的机票,但当他们到达该航空公司在蒙特利尔的信息台时,工作人员对所谓的机票一无所知。
裁决说:“看来加拿大航空公司甚至没有证据证明与越洋航空或美国航空公司有过沟通”。
加航辩称,法院无权判决非补偿性损害赔偿,进一步延误是由于其无法控制的天气条件造成的,而且加航已经履行了其 APPR 要求,向原告每人支付了 2400 加元,作为拒绝登机的补偿。 根据法律裁决,航空公司称这是其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经济义务。
裁决称,在原告提起法律诉讼后,加拿大航空公司偿还了他们的部分自付费用,总共向他们支付了大约 1,800 加元的酒店和食品费用。然而,法官发现这并不能涵盖他们的所有费用,例如预订新航班前往新目的地的额外费用和他们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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