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去对面幼儿园接送我孩子的,5分钟就回来,请不要给我贴罚单。”一辆违停小客车挡风玻璃上贴着这样一张纸。 
这面挡风玻璃上还贴着另一张纸:“我等了十分钟。”纸上还注明了落款时间。 4月15日,上述两张字条以照片的形式在社交网络上热传。有网友吐槽车主的字条,“用了打印版,车主一看就是老手。”澎湃新闻记者当天从上海徐汇警方获悉,上述两张字条确有其事,发生地点为东平路近衡山路,该车在此路段9次违停,200米内并无幼儿园。 我们将对此广告进行审核,以便改善您在今后的体验。 建议您更新 广告设置,以便我们为您展示更合适的广告。 我们会根据您的反馈审核此网站上的广告。 建议您更新 广告设置,以便我们为您展示更合适的广告。 即将关闭广告:%1$d 秒{"uid":1,"hostPeerName":"http://news.66.ca","initialGeometry":"{\"windowCoords_t\":60,\"windowCoords_r\":1920,\"windowCoords_b\":920,\"windowCoords_l\":0,\"frameCoords_t\":2186,\"frameCoords_r\":741.5,\"frameCoords_b\":2436,\"frameCoords_l\":441.5,\"styleZIndex\":\"auto\",\"allowedExpansion_t\":0,\"allowedExpansion_r\":0,\"allowedExpansion_b\":0,\"allowedExpansion_l\":0,\"xInView\":0,\"yInView\":0}","permissions":"{\"expandByOverlay\":false,\"expandByPush\":false,\"readCookie\":false,\"writeCookie\":false}","metadata":"{\"shared\":{\"sf_ver\":\"1-0-2\",\"ck_on\":1,\"flash_ver\":\"18.0.0\"}}","reportCreativeGeometry":false}" scrolling="no"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width="300" height="250" data-is-safeframe="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auto; border-width: 0px; vertical-align: bottom;"> | 据上海警方介绍,4月15日上午10时许,徐汇交警一中队民警陈岗巡逻至东平路近衡山路附近,发现多辆小客车违法停车。陈岗在对违停车辆开具罚单过程中,发现其中一辆小客车的挡风玻璃右下角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尊敬的民警同志,我是去对面幼儿园接送我孩子的,5分钟就回来,请不要给我贴罚单,谢谢您的理解。” 陈岗便先行对其他违停车辆进行了处罚,随后依法对该车开具了罚单。但陈岗并未离开现场,而是等待了10分钟,希望待当事人回来后,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告知其今后应按规定停车切勿使用此类方法。10分钟后,当事人没有出现,陈岗给车主留了字条:“我等了十分钟。” 事后,徐汇交警一中队其他民警反映,此前也在巡逻中遇到过这辆车违法停车。之所以对该车印象深刻,大多都源自这张挡风玻璃上的字条。经交警后台系统查询比对,2015年以来,该车在该路段已有9次违法停车记录。 - See more at: http://news.66.ca/society/2016/04/15/1663462.html#sthash.AHv2orCZ.dpu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