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女子茹茹(化名)偷吃已婚人夫阿宏(化名)2年多,阿宏妻子得知后气炸,传讯质问茹茹,未料茹茹没有否认,还无耻地说“他把我变成小三的”、“是你老公的错”,妻子离婚后向两人提告求偿,法院判茹茹和阿宏应连带赔偿20万元。 根据判决,人妻表示,与老公阿宏于2005年10月结婚,婚姻期间,女子茹茹明知阿宏已婚,却仍发生婚外情。 人妻于2023年4月传信息质问茹茹,对方竟没有否认,仅回应“很多事情我并没有开口要求他做什么,是他自己愿意做的。其实是他把我变成小三的,我并没有想要这样的生活。他是你老公…”、“是你老公的错”。 让人妻听了气炸,且与阿宏持续沟通1年来未果,只好在2024年7月协议离婚,事后愤而向阿宏与茹茹提告,连带求偿60万元。 阿宏和茹茹挨告后辩称,依原告提出的相关证据,均无法证明他们有婚外情及侵害配偶权,而原告与阿宏离婚,是因其2人长期个性不合,并非因茹茹介入,就算原告早就知他们有婚外情,却到现在才求偿,认为其请求权已罹于时效等语。 法官查看原告所提出其与茹茹间的LINE对话内容,可知原告于2023年4月30日曾传讯问“他(阿宏)到底在你身上花多少钱?让你愿意陪他2年半,还愿意跟他上床?”,茹茹回称“很多事情我并没有开口要求他做什么,是他自己愿意做的。其实是他把我变成小三的,我并没有想要这样的生活。他是你老公…”、“是你老公的错”等语,应认原告前开主张应属有据,足堪采信。 至于被告提出时效抗辩一节,观原告与茹茹间前揭对话的时间点为2023年4月,迄原告起诉时2024年10月11日,并未逾2年时效,而被告也未举证原告早于起诉前2年就知道其配偶权遭侵害事实,时效抗辩亦难凭采。 女子偷吃已婚人夫,遭正宫质问竟反呛“你老公的错”。(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桃园地院审理,审酌两造经济及家庭状况,并参酌原告与阿宏自2005年10月8日结婚、2024年7月31日离婚,及被告阿宏与茹茹侵害配偶权之行为,造成原告精神上受有相当痛苦,及本院调查所得事证等一切情状,认原告得请求阿宏与茹茹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以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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