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府办事员林俊劭涉嫌性侵女网友,刑事部分,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4年确定,总统府移送惩戒。 惩戒法院一审判决林俊劭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 二审驳回上诉确定。 判决指出,林俊劭担任总统府办事员期间,于民国112年7月8日晚间9时40分许,利用驾车搭载于网络认识的女子前往碧山己观赏夜景的机会,先后于碧山己停车场、碧山路某处道路旁,在车内强制性交得逞。 士林地方法院审酌林俊劭并无前科,犯后坦承犯行,颇具悔意,且已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并约定分期赔偿,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林俊劭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4年。 林俊劭未上诉而确定。 总统府将林俊劭移送惩戒。 惩戒法院一审认为,林俊劭所为足以使人民忧虑公务纪律败坏,斲丧人民对于总统府的信赖,严重损害政府信誉,为了维持公务纪律,有惩戒的必要,判决林俊劭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 惩戒法院二审驳回林俊劭上诉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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