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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RRIF 如何在加拿大遗产规划中减少税负

2025-9-30 07:01 AM| 发布者: 花田錯| 查看: 116| 评论: 0|来自: 加新网

遗产规划是许多加拿大退休人士都会面临的难题。尤其是在年满72岁后必须按规定提取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最低提款额,这往往会抬高收入水平,进而增加个人所得税,并可能导致老年保障金(OAS)的回收。

如果再加上居住在税率较高的省份,整体税负就会更加沉重。而在身故时,RRIF中的资产会被视为当年一次性出售,导致当年收入和税负成倍增加。

针对这一普遍困扰,加拿大理财专家 Allan Norman 曾在《国家邮报》(National Post)的专栏文章中指出,加拿大人虽然无法避免基本的税制安排,但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减轻遗产税负。

他的建议包括:在确保生活无忧的前提下,提前向子女转移部分财富,从而避免未来在遗产继承时集中纳税;同时,应善用家庭整体的税收优惠账户,例如RRSP、TFSA、RESP和首次置业储蓄账户(FHSA),帮助子女逐步建立家庭财富。

Norman强调,不应只聚焦在死亡时的最终税额,而是要综合考虑RRIF的长期优势。RRIF的延税增长效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未来一次性征税的压力。若提前提款并转入非注册账户,不仅需要为投资收益缴税,还会增加遗嘱认证费用,最终可能导致留给继承人的遗产更少。相比之下,让资金在RRIF中继续复利增长,往往更有利于保全财富。

他提醒,加拿大人在做遗产规划时,最好请专业理财师测算不同提款策略下的长期效果,以便清楚了解哪种方式最能减轻税负,最大限度保留家庭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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