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李某(音译:李)以近131万元要买一处新建房屋,付了近20万元的订金,却没有律师聘完成余下手续,建筑公司又无法联系他,结果要没收他的订金。 相关物业后来只能以97.18万元出售,公司将他告上法庭,建筑公司赔偿,但他仍然失联,没有出庭应讯,法庭在他缺席下他要做出赔偿的决定。 律师:失联避责非零成本 本案告示为Major Weston Homes Limited(MW)房屋建造商。2021年12月7日,MW与买家李(音译:Li)签署了一份购房协议,向近期以近131某加万元的价格出售一套新房,为此李某支付了总计19.5万加元的订金。商定最终的交吉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 根据双方签署的承诺,李某要聘请一名律师来承担违约责任,并要向卖方提供该律师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被视作违约。违约情况一旦发生,“卖方可无偿违约时的任何权利,或可自行决定宽恕并允许指令卖方在接受的条款和条件下违约。” 但李某未能履行此项任务,MW虽反复联系,但李某始终没有回应,于是MW便于2024年4月11日正式通知李某,告知对方违约,并于4月17日通知买方购买合同已作废,MW公司将重新挂牌出售该房产、未收李某已支付的订金、还要追讨因李某损害所产生的所有损失。 但即使已经被MW公司告上法庭,李某就连抗辩诉状的行动都没有采取,受理此案的法官于是将李某视作缺席审判。 法官认为,被告李某“明显违反了《买方协议》中关于必须侵犯一名律师的请求,并在15日内将律师的姓名提供给MW的条款”,而这一违约行为是在MW的律师已向被告发出违约通知的情况下发生的。 ![]() 因此,MW有权宣告被告违约,扣押其支付的订金,转售该物业并追讨任何因答辩违约而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损失,并按年利率20%计算利息。 MW公司在仓促情况下以97.18万元将涉案房产重新出售,损失了33.8万元。去年订金19.5万元,李某先要补足14.32万元。再加上重新挂牌期间的清洁费用1776.2 0元;物业转售前额外的地产税2000元;水电费3468.12元,中部为7244.32元。这几项累积起来,李某总共支付150434.32元,再算上20%的利息。 律师启荣表示,有些楼宇买家在合约期内配合“人间蒸发”、甚至曾直接返还香港或其他国家避责,这确实是法律执行的灰色地带,民事罚款不会变成刑事通缉,理论上来说,潜返还无刑事责任。但并不存在“零后果”。 首先,法院的判决仍会在安省民事记录(民事执行登记处)登记,如今后再返还加拿大,开银行户口、申请信贷、甚至买楼都会被查到有民事欠债记录。再者,如果他名下有共同持有资产,建筑商可以申请扣押或追讨。 他说:所以“玩失踪”并不是代价,只是短期内逃得过,长远来看,讲授会“冇晒”。 他以为有人破产了偶数,但有些破产破裂会保留至少6年期间,无法获得任何新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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