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身家约1.5亿加元的卑诗省慈善家被法官裁定须向前未婚妻支付超过500万加元。 理由是,尽管他坚称对方从未爱过自己、也不是“真正的伴侣”,但法官明确指出爱情从来不是婚姻的法律必要条件。 豪门恋情:67岁富豪与38岁按摩师的纠葛 案件主角是托马斯·艾伦·巴德(Thomas Alan Budd),他是卑诗省知名慈善家、企业家,捐助过 BC 儿童医院、癌症协会与精神健康组织等。 他的一生饱经悲剧,两名儿子 Dillon 与 Payton 均自杀离世。 此后,他以公开演讲、捐款与基金会活动的形式“帮助他人走出人生至暗时刻”。 巴德在 2015 年认识了按摩治疗师凯特琳·弗勒瑞(Kaitlynn Fleury)。两人从友谊发展为恋情,2018 年开始交往。 法官指出,弗勒瑞停止工作后由巴德提供全额生活开销,包括每月津贴、昂贵服饰、医疗美容与频繁的环球旅行。 2020 年疫情后,两人关系急转直下。 判决文件形容他们陷入“彼此纵容、愈演愈烈的吸毒循环”。同年,他们订婚,购买的钻戒价值约 6 万加元。尽管冲突频繁、言语辱骂不断,弗勒瑞仍未解除婚约。 ![]()
庭上证据包括弗勒瑞偷偷录下的音频:巴德反复辱骂她、鼓励她吸毒甚至与他人发生关系,并威胁要收回信用卡。 法院:爱情不是判断“婚姻关系”的前提 案件的核心是:两人是否属于《家庭法》(Family Law Act)下的“类似婚姻关系(marriage-like relationship)”。 巴德辩称:她从未爱我,因此不是我的伴侣。
法官 Jacqueline Hughes 驳回了这一论点。她指出,“爱情不是婚姻的法律要求,也从未是。人们进入婚姻或类似婚姻关系的原因多种多样——宗教、家庭、经济、责任……法律不会因为缺少浪漫而否定其关系的合法性。” 判决列出两人关系的“客观指标”: 共同居住、财务依赖、社交公开、性关系、共同出席慈善活动、遗嘱受益人身份等等,这些都支持他们属于“婚姻式关系”。
真假文件、违禁品往事与分手争议 巴德辩称两人同居未满两年,不构成“同居伴侣”。但法官指出,他曾让对方签署两封所谓“同居声明信”,信中写明她“经济独立、不寻求补偿”,经查后发现这些信由巴德起草且内容误导,法庭指出:“显示他刻意制造文件,试图掩盖关系的真实性质。” 两人最终被认定共同生活 31个月,符合法律标准。 法官认为,两人都曾“在自利时扭曲事实”,但综合证据,弗勒瑞有权获得配偶赡养与家庭财产分配。 根据判决,弗勒瑞有权获得巴德财产增值部分的 50%。扣除此前已收到的 86 万加元,最终赔偿额为 5,145,892 加元。 她的其他诉求(如精神伤害、强迫性行为指控)均未获支持,法官认为尽管巴德“确实言语辱骂”,但证据不足以证明“造成可诊断的精神疾病”。 信息来源: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love-not-a-requirement-for-marriage-bc-judge-says-in-ruling-on-multimillionaires-sepa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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