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兰里(Langley)附近的66岁的Darrell Nash最近心情不太好。 开了一辈子卡车,没想到却在自己的车上栽了。对于一个“汽车老鸟”(car guy)来说,这亏吃的有点冤。 其实,他没做错任何事,而是车辆注册体制出现了明显的漏洞。 今年3月,Nash住院做了开胸大手术。 还躺在病床上的他让孙子帮忙把自己那辆已经跑了30多万公里的 2004 Acura MDX卖掉。 由于车子年头太久,机械状况糟糕,最终以500元现金成交。 双方签了转让文件后,买主带来了自己的车牌,把车开走了。 Nash觉得交易就这样完成了,然而,麻烦事很快就来了。 三个月后,皇家骑警打来电话,说他那辆旧车被遗弃在素里(Surrey)路边,没上牌、没保险,却仍登记在他的名下。 Nash表示车早就卖了,警察听后表示,这事跟他没关系了。 ![]() 没想到,几周后,拖车公司寄来账单,要求Nash支付拖车和存放费用。 账单高达1500元,是车价的3倍。 人家说的很清楚,由于买家从未去车辆注册处登记过户,这辆车在法律上仍属于纳什。所有产生的费用还得Nash支付。 原因是BC省法律规定:买家才有义务去车辆注册处完成过户,卖家不必在场。 因此,一旦买家没有办完手续,卖家名字仍留在登记记录上——相关罚单、拖车、保险,甚至交通肇事责任,都可能落在原车主头上。 交点拖车费还是小事,如果有人用这样的方法开你的车去干坏事了,原车主也要承担责任。 这点,连一些保险代理商都没弄清楚。 Nash常去的 Autoplan 保险代理都惊讶地说:“我们一直告诉客户,只要拿到卖方联就没事,但事实并非如此。” ![]() 这种漏洞不仅发生在BC省,几乎全加拿大都是同样的情况。 只有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和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要求卖家在交易完成后主动提交一份售车通知(Notice of Sale)给车辆注册局,并写明买家姓名。 这样,车辆立即从卖家名下移除,责任自动转给买方。 按理说,增加这样一条简单的条款就能把漏洞补上,但包括BC省、安省等地的相关部门却并不上心。 卑诗省交通厅在回复本地英文媒体询问时表示,目前没有考虑进行任何立法变更。 对于Nash来说,这场纠纷让他身心俱疲。 “年纪大了,我真的受不了信用被毁、还要打官司的折腾。” 虽然最终结果还未确定,但他已从中吸取教训。 “现在,我的原则只有一个——车子没改名,绝不让它开出院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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