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IRCC)11月初更新了内部操作指引,明确了移民官员可在特定情况下取消已签发的临时居民文件,包括:
长期以来,加拿大一直对非公民的入境和居留实施严格控制,但此前关于取消已签发临时居民文件的规则缺乏明确的指示。 此次更新赋予移民官员自由裁量权,可以在发现申请人不再符合条件、违规、逾期滞留或存在虚假陈述时取消已发放的文件。 ![]() ![]() 图源:51记者拍摄 1. 电子旅行授权(eTA)的取消新规 新指南第12.07和12.08条授予官员明确的取消电子旅行授权的权力。 可取消情况:
自动取消情况:
案例:法国旅客原持有效eTA,但在国外被判刑,即可因刑事原因被撤销入境授权。 2. 访问签证(TRV)取消新规 根据第180.1和180.2条,签证官现在可以基于7项自由裁量理由和4项自动理由取消TRV。 可取消情况:
自动取消情况:
案例:某商务访客持6个月签证入境后丢掉海外工作,随后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工签延期但被拒。根据新规,签证官可认定其“有滞留风险”,直接取消原签证。 ![]() 图源:immigration.ca 3. 学习许可(Study Permit)取消新规 可取消情况:
自动取消情况:
案例:某学生的学签获批,但其指定学习机构(DLI)已被列入合规冻结名单,不再有资格接收国际学生。一旦检测到此疏忽,IRCC可根据第222.7条以行政错误为由取消学签。 4. 工作许可(Work Permit)取消新规 可取消情况:
自动取消情况:
案例:某建筑公司后来被认定违规雇主,IRCC可撤销旗下外劳的工签。 3类人受影响最大
降低风险的做法
收到IRCC联系时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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