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贸易战的背后,是制度信任的缺席 过去十年,中美贸易冲突在不断升级: 从关税战、301 调查、科技管制,到供应链重组与产业“去风险化”。 许多人称这是地缘政治之争,甚至文明冲突; 这些说法不算错! 因为,这一切的根源并非关税、贸易逆差或外交态度,而是更深层的制度信任问题。 另一方面,贸易战不只是经贸层面的“关税战”,而是一次如期到来的“制度考试”不合格的必然冲突结果。 也因此,若中国不重回市场经济的根本,中美之间不可能真正回到稳定状态,中国也无法真正融入全球市场文明。 众所周知,2001 年中国加入 WTO 之时,全球对中国改革开放、向市场经济转型抱有高度期待。 21 世纪头十年,这种期待曾被认为正在兑现。 然而,2015 年以后的一系列政策变化,使得国际社会普遍产生疑问: 中国是否仍在走向市场经济?还是正回到国家资本主义? 由此爆发中美贸易战。 在这种中国何去何从的大背景下,胡德平先生提出“民有经济”概念,不只是对“民营经济”措辞的改进,而是对中国经济制度方向的重新提问: 中国到底要不要重回市场经济的根本大道? 这不仅关乎国内,也关系到中国能否重新融入世界经济,是中美能否脱离对抗,实现“再接轨”的唯一道路。 二、WTO 第 15 条:一个被遗忘的“制度契约” 我们必须回到 2001 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的那一天,回顾中国的改革开放与发展历程。 1. 加入 WTO 不是贸易安排,而是“制度性契约” 中美 1999 年签署双边协议,美国国会 2000 年 10 月 10 日通过 PNTR 法案(Permanent Normal Trade Relations, 永久正常贸易关系法案): 一旦中国加入WTO,美国自动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不再每年审核。 PNTR 是美国贸易法中废除‘非市场经济歧视’的唯一方式。 它是中美经济关系“制度化”的核心环节,也是中国成功加入 WTO 的必要条件。 其核心前提非常明确: 中国将继续深化改革,最终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转型。 PNTR 法案为何重要? 在 PNTR 法案之前,美国对中国的待遇是 “年度式最惠国待遇”(MFN): • 每年总统必须签署延续决定 • 国会必须表决是否批准 • 任何一年被否决,中国的关税待遇都会大幅倒退 • 因此,中国对美国出口存在巨大政治风险 美国两党长期对“是否继续给中国 MFN”存在激烈争论。 PNTR 法案的意义在于: 彻底结束了这种不确定性,使中美贸易关系稳定、可预期。 没有 PNTR,中国就无法真正享受 WTO 成员国待遇。
PNTR 的核心条款是什么? PNTR 法案规定: • 1.在中国加入 WTO 当日,美国自动给予中国 PNTR 待遇——不再需要总统年度续签,也不再需要国会年度表决。 • 2.1974 年《贸易法》中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限制条款对中国不再适用。 • PNTR 意味着中国将被视为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美国不再按“冷战式”法律框架对中国征税。 • 也就是说: • 3.总统必须向国会提交报告,证明中国加入 WTO 的条件不低于 1999 年中美达成的双边协议条款。 • ——这直接绑定了中国加入《议定书》中的改革承诺。 因此,PNTR 不是恩赐,而是 “法律—制度绑定”: 美国给予市场待遇,中国给予市场制度。 总结一句话就是: • MFN 是待遇; • PNTR 是“取消歧视”; • 市场经济地位是“制度认可”。 PNTR 如何直接促成中国加入 WTO? WTO 的核心是“成员间必须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 如果美国不给中国 MFN(即正常贸易关系),那中国根本无法以平等地位加入 WTO。 因此: • 1999 年双边协议 • → 2000 年 PNTR 法案 • → 2001 年中国加入 WTO 是不可分割的三步。 没有 PNTR,就没有中国加入 WTO; 没有加入 WTO,就没有 2001–2015 年中国高速增长的黄金期。 PNTR 的国际法含义: 中国承诺向市场经济转型,作为交换获得稳定贸易待遇 这点极其关键,常被忽视。 PNTR 法案本质上是一种“制度互换”: • 美国承诺:给你永久市场待遇,不再“年度审查”,不政治化贸易。 • 中国承诺: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减少行政干预、限制补贴、给予民营与外资平等待遇。 这种互换,或者说中国对于“将继续深化改革,最终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的承诺写入到《加入议定书》第 15 条的“15 年制度过渡期” (2001–2016): 此期间,美国、欧盟等成员可以暂时按“非市场经济”处理中国,但 15 年后——2016 年,中国应自动转为“市场经济待遇”。 这是全球对中国改革方向的“制度信任”。 其中包含两层涵义: • 1.中国最终将被视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Market Economy Status, MES); • 2.各国不得在反倾销调查中继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而使用替代国价格体系。 换言之,国际社会给了中国一个制度信任的恩典缓冲期。 2. 为何 2016 年后矛盾爆发? 过渡期结束后,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认为:中国并没有全面兑现市场化的制度承诺。 • 国企占比上升,“国进民退”成为事实; • 部分领域行政资源继续倾斜; • 补贴、产能、要素市场扭曲问题受到广泛质疑; • 民企的产权安全、平等地位并未完全确立。 结果是——欧美普遍裁定:中国未达到市场经济标准。 于是出现: • 美国 301 调查 • 对华关税全面上升 • 美国将中国视为“国家资本主义体制” • 中美关系进入结构性对抗 换句话说: PNTR 法案给予的“制度信任”,在 2016 年过渡期后被认为已失效。 贸易战的导火索其实并不是从 2018 年开始的,而是从 2016 年制度信任的坍塌 开始的。 贸易战的起点不是关税,而是“制度信任的崩塌”。 三、产权与契约:市场经济的根基,也是国际接纳的前提 从国际法到制度经济学,市场经济的核心只有两个词: 产权(Property Rights)与契约(Contract)这两者构成了现代市场文明的基石。 著名制度经济学者诺斯(Douglass North)指出: “经济增长的本质,是一整套保护产权、执行契约的制度。” 当产权模糊、契约弱化、公权力边界不清,市场机制会失效,外资与国际伙伴也会失去信任。 回到中国: • 民企产权是否有稳定预期? • 国企是否享有“隐性担保”与资源倾斜? • 契约能否高于权力? • 司法保护是否独立? • 法治是否高于人治? • 市场准入是否公平? 国际社会看得很清楚,其中的差别造成了对“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的判断。 这正是胡德平先生提出“民有经济”概念的深刻意义所在: 民营(经营权)不是问题,民有(所有权)才是问题。没有民有,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 四、国家资本主义的“制度冲突”:为何不可避免地导致国际对抗? 今天的世界秩序是以 自由贸易 + 市场法治 + 私有产权 为三大支柱的。 WTO 的制度基础是市场经济、产权清晰、契约自由。 欧美并不要求中国“西化”,但要求遵循共同规则,这是国际制度的底线。 然而,当下的中国经济结构呈现明显的国家资本主义特征: • 国企在资源、信贷、土地、行政便利等方面拥有天然优势; • 产业政策与政府补贴在国际上广受争议; • 若干领域行政准入门槛仍然明显; • 要素价格(能源、土地、资本)并非完全市场化; • 民企仍容易受到非制度性风险冲击。 于是产生矛盾: ■当中国不是充分市场经济时 国际伙伴无法按“市场规则”对中国进行贸易管理。 ■当国际社会无法使用市场规则 就会使用政治、安全、关税等工具来替代。 这就是为什么: • 美国使用 301 条款、232 条款、国安审查、出口管制等方式; • 欧盟使用反补贴调查与“反胁迫工具”; • 全球供应链出现“去中国化”“去风险化”。 这些做法不是想遏制中国,或所谓老大修理老二,而是: 当市场规则无法适用时,各国只能“回到政治”和“回到国家安全”。 这是制度冲突的必然逻辑,而不是地缘政治的宿命。 五、“民有经济”不只是一个提法,而是重回世界的方向 在这一背景下,胡德平先生提出“民有经济”,意义重大。 ■ 1. 民有经济是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 • 产权独立 • 契约自由 • 权力有界 • 司法平等 这些要求,民有企业天生需要,就如同空气阳光一般; 但国企由于承担政策任务、享有隐性背书,很难完全满足市场经济标准。 若要恢复国际信任,民有经济必须成为中国的真正主体。 ■ 2. 民有经济是中国重新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基础 欧美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看五大指标: • 1.价格是否由供求决定 • 2.企业是否独立于政府 • 3.会计标准是否透明 • 4.私人产权是否受保护 • 5.投资决策是否自主 民有经济在这五项上天生更符合要求。 ■ 3. 民有经济是重启中美关系的关键 今天中美贸易关系“被地缘政治化”乃至两国走向对抗的根源并不是政治,而是经济制度错位。 要解决这一问题,出路并不是外交,而是改革: 回到市场经济的根本,回到 WTO 的承诺,让民有经济真正成为主体。 当民有经济被确立为市场主体,中美信任可以恢复,贸易战便失去根基。 ■ 4. 民有经济的确立是真正的“改革开放再出发” 回看历史: • 1978 年改革开放是基于产权松绑; • 1992 年邓公南巡启动市场化加速; • 2001 年加入 WTO 是融入全球经济体系; • 今天的挑战更大,但方向仍然相同: 从权力(贵)经济回到契约经济,从国企主导回到民有主导。 改革开放没有过时,只是被暂时中断了; 现在需要重新接上。 六、结语:文明转型的道路是开放、法治与产权 中国若要重新融入世界、避免被边缘化, 若要重建中美关系,避免长期对抗, 若要恢复长期增长动力,避免经济持续下滑, 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 回归市场经济的根本逻辑——确立民有经济的主体地位。 “民有经济”不是一个词,它的确代表一种制度方向、一种文明选择。 它意味着: • 产权神圣不可侵犯 • 契约高于行政 • 市场高于权力 • 法治高于人治 这是世界文明的共同准则,也是中国重新融入国际秩序的唯一道路。 当一个国家的制度能保护最弱小的民有者,那它的市场文明才真正站立起来。 当一个国家的经济以民有力量为主体,它才能赢得文明世界的完全信任。 祈愿中国的未来,不是靠强大与对抗赢得尊重,而是靠制度与文明赢得信任; 不是靠国家力量主导资源配置,而是靠市场机制推动创新增长。 当民有经济真正在神州大地兴起,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才会重新回到健康、稳定与互信的轨道。 所以,我要说“民有经济”的提法和建言“很欣赏、很宝贵、很重要”,是重启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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