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工具大厂员工宿舍去年传出命案,一名沙男持刀刺击室友诺男,导致诺男肝脏被刺伤,大量失血而亡。 法院审酌,沙男造成被害人家属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判7年2月刑期。 检警追查,2人同住在大里区仁美路上的员工宿舍3楼304室,去年12月28日20时许,沙男(泰国籍)于宿舍内,自柜子内取出一把水果刀,朝诺男(泰国籍)腹部刺入1刀,造成诺男受创刺伤,导致肝脏血管刺伤,腹部大量出血休克,被紧急送往亚大附医后,仍于隔日凌晨5时许伤重不治,检方依照伤害致死罪起诉沙男。 中院指出,沙男辩护人以已经与家属和解,是一时失虑不周犯案,请求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但沙男犯罪情状非轻,无足以引起同情之处,并无适用。 沙男于审理时辩称,曾受到诺男持美工刀要攻击,但证人均表示未看过双方争执,沙男持刀朝诺男腹部刺入,造成死亡,导致诺男家属一辈子伤痛,特别是至亲连最后一面都无法见到,此哀痛是任何赔偿都无法弥补,应从重量刑。 中院审酌,沙男已坦承犯行,并跟被害家属和解,犯后态度尚称良好,全案依伤害致死罪处有期徒刑7年2月,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
电话:647-830-8888|www.66.ca 多伦多六六网
GMT-5, 2025-12-27 04:14 AM , Processed in 0.04399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