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日美国突袭抓捕马杜罗事件爆发后,李毅(旅美社会学家、激进民族主义代表人物)在直播中情绪彻底失控:反复自扇耳光、破口大骂习近平“不作为”、痛斥高层“年年大撒币”却抓不了赖清德、“你XX抓不了赖清德,你还讽刺川普,你真不要脸”……这段视频迅速在海外中文圈病毒式传播,墙内则被秒删。 更爆炸的是,据墙内传出消息,李毅目前就在北京定居(无美国国籍,仅有早年留学/工作背景和绿卡传闻,但长期回国生活并活跃于国内平台),公开怒骂后,1月6日上午已被国保带走,至今未归。截至目前,官方尚未通报,但按照中共对“妄议中央”的处理惯例,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引火烧身”。 李毅的“罪状”非常明确且严重: 1、直接点名批评习近平“不作为”“没本事”“不要脸”; 2、将中美距离对比,指责军队/高层“无能”,相当于公开质疑国家最高领导人和军事能力; 3、言论通过直播扩散,影响极大,属于“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 在习近平时代,这类行为通常套用以下罪名,量刑参考如下: 1、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最常见的“口袋罪”。 类似案例:网民因转发/直播负面言论被判3~5年;涉及“诽谤国家领导人”的,可升格到5~10年。李毅的直播性质+直接辱骂,极可能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起步5年以上。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最重的一种。 如果被认定“公然煽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影响恶劣”,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甚至死缓都有先例。 任志强案(间接比喻习近平为“小丑”)判18年(表面腐败,实为政治);牛腾宇“恶搞”案14年;许章润批评文章被短暂拘留+开除公职。李毅言论更直白、更情绪化,且涉及“活捉赖清德”“不作为”等敏感点,定此罪概率不低,判10年以上甚至无期都有可能。 3、其他加重因素: 一是李毅长期被视为“体制内亲近人士/御用专家”,从“拥趸”到“反戈”,属于“背叛式”批评,性质更恶劣。 二是马杜罗事件正值敏感节点,任何“借题发挥”都会被视为“境外势力影响”或“动摇军心”。 三是若涉及“组织、策划”或“多次”类似言论,罪加一等。
资料照片(视频截图) 按照中共“杀鸡儆猴”的逻辑,李毅大概率会被“从重从快”处理:先行政拘留/监视居住→刑事拘留→以经济罪/腐败罪“包装”判重刑(常见操作)。如果当局想“杀一儆百”,10~18年很正常;想“低调处理”,也可能5~10年+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李毅的悲剧在于:他本是“死三亿也要统一台湾”的铁杆鹰派,却在马杜罗“48小时变囚犯”的冲击下崩溃,幻想中的“雷霆手段”照进现实,反而成了自己“妄议”的墓志铭。这不是个例,而是整个民族主义话语体系的镜像——当“强硬”神话破灭时,这些所谓的忠诚者往往第一个被祭旗。 现在的问题不是李毅“判多少年”,而是:下一个崩溃的“国师”会是谁?在这个“宁可错杀、也不可放过”的时代,任何“恨铁不成钢”,都可能瞬间变成铁窗生涯。持续关注李毅的下场,或许会是2026年开年第一场“爱国者的审判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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