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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自杀后, 我被当作“特一号”案嫌犯

2026-2-6 03:00 PM| 发布者: 我是毛毛| 查看: 60| 评论: 0

父亲死于1968年8月21日,那时正在进行“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他跳楼自杀了,按照当时的定性,为“对抗运动,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属于“现行反革命”行为,自然,我们一家都自动成了“现行反革命分子”家属。

第二天,我学校的对立派两个学生跑到我家,在家门口贴了一张大字报,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警告我们,要划清界线,只许规规矩矩,不得乱说乱动,一时引来众多街坊围观。

1968年10月,学校通知我们返校,那天,教学楼上还挂着残存的大标语,上面斗大的字:“赵某某对抗运动,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死有余辜。”(我的母校“广州建联中学”,是父亲供职的广州市第五中学“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所在地)。学校里进驻了“工人宣传队”,是动员我们“上山下乡”的。

从1966年6月开始,全国学生“停课闹革命”,至1968年,这两年里没有招生,也没有学生毕业,普通中学滞留了三届学生,即现在俗称的“老三届”,指的是66、67和68届的初、高中毕业生,合起来是六届。经过一番动员,初中生除了部分家庭成分“好”的,个人表现佳的继续升学,高中生极少数留校当“辅导员”外,其余全部要“上山下乡”。我的班五十多人,除了一人当“辅导员”外,几乎都去了农场或下农村插队落户。

我因患肺病,医生证明上写着“不宜参加体力劳动”而暂时得以留城。到了1969年初,上级下发通知:因各种原因滞留城市未下乡的中学生的档案全部拨归居住地所属街道,以后由街道组织继续动员;因家庭生活困难的(如父母年老体弱,又是独生子女),或身体状况不适宜下乡者,由街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样,我的“上级 ”改为街道派出所,我的关系转到了居委会,而居委小组长成了我的直接“上级”。

1968年12月“复课闹革命”,部分获得升学资格的“老三届”初中生直接升上了高中,我的三妹是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亦直接递升读初中三年级,所以,她从来没有读过初一和初二。小妹小学三年级,直升为六年级,可谓“连升三级”。

“有病就得安心养病,其他什么都不要去想了。”当时母亲含着泪对我说。我只有默默地点头。然而,此心如何能“安”得下来?

父亲死后理所当然地停发了工资,现在是母亲的一份工资需养活四个人,还得每月抽出10元让我去医院开药打针,更遑论家中负了的债务(父亲死时的火化费60元全由家属支付)。家庭经济的压力让母亲艰难地扛着,我曾寄希望于街道能安排我“力所能及”的工作,哪怕每月15—18元,我一定感恩不尽。

后来才明白,我的这一厢情愿其实是在做白日梦,上级早就将我们一家打入了“另册”——现行反革命的子女还想在城市里工作?之后,每当有动员街道青年下乡,我是必被通知的一员,就算是我出示了医生证明也不能豁免。在他们眼中,我是必须去农村接受改造的,甚至有居委的干部这样“劝说”我:农村空气好,食物新鲜,你先下去养病,病好了以后再参加农业劳动。这简直是一派胡言乱语。

那几年里,我们一家人难得添置一件衣服,两个小妹才十来岁,为了让她俩过年穿上一件新衣裳,母亲竟然常年不吃早餐,每日省下几分钱,积上好久,才去扯几尺布,请人缝制新衣。我们的衣裤破了,总是补了再补。

一位街坊我们喊她梁大姐的,她的丈夫亦在文革中自杀,与我的母亲遭遇一样,于是她们同病相怜。梁大姐以替街坊修改、缝补衣服为生,家中有缝纫机,我母亲常常在夜晚拿着我们的衣服去缝补。

家里各人洗澡都是用洗衣皂,因为买不起香皂。我还记得母亲的洗脸毛巾都快破成渔网了,还是舍不得买新的,每天洗脸时是拿着揉成一团的毛巾往脸上涂擦。

要说经济困难,生活艰辛,总还不至于饿饭,能熬得过去,更难以忍受的是我们还处于强大的政治压力之下,时时刻刻都处于恐惧之中。

居委会的干部常来通知你去开会学习,不厌其烦地、不断地动员我去下乡,大凡开批斗会(斗争“阶级敌人”——地、富、反、坏、右等)必定叫我去参加,坐在被特定安排的位置上,让群众一眼就看出我们是“另类”。

还有更恶劣的是半夜里来查户口,凌晨一时许,到家来拍门,一家人在睡梦中被惊醒,大门打开,为首者是穿着制服的警察,他带领着居委会的干部老太太,还有手执水火棒的年轻的街道积极分子,一窝蜂地涌进家里来。

警察说,现在查户口,把我们家的户口本打开,煞有介事地对照家庭人口,问家中有没有外人留宿。其时,居委会老太太已在屋内到处窜,手拿电筒乱照,还查看床底下有否藏匿着什么人。

折腾大约半小时,便一窝蜂般离去,这种“威慑”,虽然伤不到皮肉,但对我们家中每一个人都是一次重重的打击。并不是每家都被查户口,被查者,当然是街道居委会重点监管的对象。

恐惧!每日都处于恐惧的笼罩之中!每天早上睁开眼睛,不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但知道,绝不会是什么“好事” 。尽管这样,我对这样的处境并不以为意,心想:我又没有“违法乱纪”,父亲的死,应他“一人做事一人当”。虽然我不敢“乱说乱动”,但对“上级”是采取反感和“不合作”的态度的。我毫无社会经验,远不知社会上人心的邪恶,更不知“专政的铁拳头”是何种滋味。因为“无知”,所以“无畏”。

然而。厄运依然不期而至。1970年3月的一天下午,一个穿制服的警察,还有一个身材魁梧的便衣民警由一个居委会老太太领着上我家来,叫我跟他们走一趟。我别无它法,便跟着去了。在派出所待了不知多久,又被一个警察领头,两个手提棍棒的人殿后押到一处楼房,上了二楼,被关进一间小房子里,上了锁。这间房子很小,住不了人,地上坐着一个年轻人。

我惊恐未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的地方,为什么要抓我关在这里。此时此地,我极度恐惧,就像被抛弃的、无助的孩子。我想我的妈妈,二十余年以来,我从没有与她分离过,不禁悲从中来,竟嚎啕大哭了一场。停止了哭泣,我便与那位坐在地上的年轻人说话,询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为什么被关在这里?他微笑着,答非所问,语无伦次。后来才知道,他是个精神病患者。

当时,我家六口人,大妹早于1964年十五岁时就去了斗门县的农场;二妹在花县(即现在隶属于广州市的花都区)务农,家中常住人口只有我和母亲,以及三妹和小妹。三妹去了农村分校(那时广州每间中学都在农村建有分校,学生、教师分期分批去分校“学农”)。

而就在当天的下午,母亲亦在学校被宣布单独“办学习班”,吃住均在校内,不得回家。这样,我们一家数人被分割在不同的地方,其中只有我和母亲被当局控制着,失去人身自由(母亲在学校里还可以自由走动,但不能出校门,当然也没有任何同事敢跟她接触)。

那天真的苦了我的小妹,她才13岁半,正在读初一,放学回家后得知哥哥和母亲的状况,哭着去买菜,煮饭,然后分别给母亲和我送饭,路途南辕北辙,之后再为我们收拾铺盖行李,再次一一送去,晚上十点多钟才哭着回家吃晚饭。那天夜里,家中空荡荡地只有她一个人睡,她的感受如何,我至今无法想象。

原来,我被关禁的地方是一座民宅的楼房,蛮新。一道楼梯在中间,上到二楼后,右边是普通居民的住家,左边有三间空房,一间关女的,两间关男的,大概共有十余人,大家都“席”地而睡。另有公共厕所和厨房。

我们对外的名称为“一打三反运动”学习班。我们被关在这里的人是“学员”,但外界叫我们这里为“牛棚”,我们都是“牛鬼蛇神”,简称“牛”。就在楼梯口,日夜24小时都有人看守着,还有“水火棍”(一条长木棍,两头漆成红色)作武器。

后来了解到,被关在这里的人都是街道上的人,多数三十岁以上,“罪名”有投机倒把、贪污、乱搞男女关系等等。十几人当中数我最年轻,也最没有思想负担,吃得下,睡得着。

我常常半夜里起来小解,仍看见他们三三两两坐在“床”上窃窃私语,分析各自的“案情”,讨论应对的方法,房间内烟雾弥漫,有的人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

不久,有人来“提审”我了,我终于渐渐地弄清楚了我被关在这里的原因了——调查我已死于非命一年多的父亲。原来,调查我的人员由以下几拨组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的干部,进驻军人,父亲生前的单位广州五中的人员,母亲单位26中的人员,我原来的母校“建联中学”(后改为市97中,至今)的人事秘书,姓刘,当然还少不了街道的民警和干部。

后来才知道,我的父亲被怀疑卷入了当时全国一桩惊天大案——党中央督办的“特一号”案件!我死去的父亲被怀疑是“主犯”!

有必要在此先交代一下这桩“特一号”大案,所说的情况都是事后道听途说的,绝不能作为“解密”来看待,加之年代久远,记忆难免有疏漏。大约在1967年至1968年上半年,一封油印的“万言书”寄到北京,收信者分别是毛主席,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等国家领导人以及顶级国家领导单位,此信内容是恶毒攻击毛主席和党中央,对当时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文化大革命”极尽诋毁污蔑,如此公开猖獗,胆大妄为的“反革命”行为,全国罕见,雷霆震怒,被中央定为“特一号”案件,限期破案。

据公安部初步侦查分析,此案犯为单独一人作案,男性,年约四十余岁,居住在南方某大城市,后来范围缩小至广州市南边,即海珠区。从“万言书”的行文来看,案犯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懂外语,有一定的文史知识。以上情况,与我父亲几乎全部吻合(父亲大约50年代中期因肺病在家休病假时曾自学过俄语,而“解放前”的高中生普遍都懂点英语)。父亲写得一手极漂亮的“颜体”字,其在广州第五中学教导处工作时常常需要刻钢板,油印试卷等等。“文革”期间并自行刻印过一些所谓的“资料”,具备“作案”条件。

为此,我和母亲的“交代”都是围绕着“特一号”案件进行。调查人员来了,问我们一些事,我们回答,之后,再将这些回答综合详细写出来。这样,不知写了多少“交代”,当然,每次问话前总是少不了警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要像竹筒倒豆子一样交代清楚”。“你还年轻,只要把问题交代清楚了即使是像你这种人,我们党还是会给你出路的。”

我记得其中一个小片段:父亲死后当局翻查他的遗物时,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残鸡婆昨晚暴卒”的字样,调查人员追问这张纸条时问我知不知道?我直接了当地告诉他们,这张纸条是我写的。那时家里养了一只黑色的母鸡,特别会下蛋,三天下两个蛋。父亲在“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期间,这只母鸡有一天突然在鸡窝里死了。我给父亲送日用品时,附上写有上面这句话的纸条,也仅仅是告诉他这件事情。

在当时物质匮乏的年代,家中一只很会下蛋的鸡死了,在我们家确实是一件“大事”,但也是家常事。但这事在那些查案者眼中,却是一件特别严重的事——谁给“案犯”“通风报信”?我,一个离开学校才一年多的学生,没有任何背景,历史也特别清白,证实了这张纸条是我写的后,“通风报信”之说自然不能成立。

还有一件好笑的事:父亲死后抄家,有一些油印宣传材料是我刻写的,就一般而言,刻写钢板的字体和平常手写的字体不一样,因为刻写钢板时手指用力得均匀,否则字印出来会模糊不清,所以,当局想验证我刻写钢板的笔迹。

一天下午,一个着装警察召集我们全体“牛”开会,说,现在街道需赶着刻印一份宣传材料,但大家都很忙,一下子抽不出人手,看你们当中谁会刻钢板,帮个忙。我毫不犹豫地举手说,我会。

于是,很快就有人送来了钢板、钢笔和蜡纸。依稀记得好像是一份什么人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心得体会之类的“讲用”材料,我很认真地刻写,完成后有人取走了。

事后知道,这是以这样的方式来检验我刻钢板的笔迹。

“学习班”的日子不知何时结束,我却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学习班”里由“学员”自己开伙,每日有人押送着“厨师”上街买菜,“学员”除了交伙食费外,还得交粮票、油票、肉票、煤票等票证。平常的日子,早、午、晚三段时间都要开会“学习”,有时有人来主持,有时没有。更多的时候是各人写各人的“交代”。

有一段时间,我们白天被安排去挖“防空洞”,即是“劳改”。“学员”们大多都争取去,免得窝在“牛棚”里,特别憋气,累点儿,出一身汗,或许晚上能睡个好觉。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对我的调查时松时紧,但全部都是关于我父亲的问题。大概过了一个多月,有一天突然来了两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提审”我,他们问我“本人”有什么问题需要“交代”的?我大大咧咧地回答:我有什么问题?!文革中我一没去“打、砸、抢”,二没有参加武斗,我能有什么问题?!

他们说:你的态度十分恶劣,如不认真好好地反省、深挖自己的问题,后果将很严重,你自己掂量掂量吧!警告你,负隅顽抗,将死路一条!我立即浑身打了个激灵,可能脸都被吓白了。

这时,他们见产生了效果,便站起来说:你回去好好想一想,你本身到底还有什么问题没有交代清楚的。他们强调的是我“本身”。这下,我真有点儿不知所措了。

他们走后,我反复思索,我犯了什么错被他们抓住把柄了?想不出来。第二天,这两个人又来了,问我想得怎么样?我回答说:我确实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问题(或错误)没有交代清楚的。这时,来人向我亮明了身份:我们是广州某某剧团的。嘿,怪不得这两个人一副演员的摸样,蛮俊秀的。

我想起来了,1967年年底至1968年春节过后不久,我曾在某某剧团帮助过某派“战斗队”搞“文化大革命”,主要是帮他们刻印宣传材料,还住在那儿一间大的排练房里。莫非,是追查我的什么“派性”活动?不对,“派性”有什么值得追查的?!谁没有“派性”呢?(当时叫“观点”)我摇摇头说,在你们剧团期间,我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

来人显得不耐烦了,声调立即提高了八度,厉声喝道:你偷听反动广播!我的头立马“嗡”地一声响,脑袋一片空白!1967年年底至1968年春节的冬天,我在某某剧团,曾在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听“莫斯科中文广播电台”的广播,当时苏联是我们国家的头号敌人,莫斯科的中文广播,自然全是攻击当时“文革”的消息和评论。我这个人呀,“口袋里装不下钱,心肺里藏不住话”,(这个弊端使我后来吃了更大的苦头。)便将偷听到的内容告诉过剧团里的人,不想,被人揭发了。

“偷听反动广播”并传播,在那个年代是不小的罪名啊!遇上“风头火势”,判个三五年稀松平常的很,这就是我被指正时“脑袋一片空白”的原因。这时候,来人说,回去好好写清楚,但口气已没有方才那么凶巴巴的了。我耷拉着头,心乱如麻地回去写“交代”。

这是“交代”我自己的问题。“交代”需写得很详细:“偷听”了多少次?每次都是什么内容?都向什么人传播过?害得我苦苦思索几日,唯恐写不详实,招致“判刑”。如果真被送去“劳改”,岂不是我今生再也抬不起头来,全葬送了?!我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之中。

“交代”交上去以后,一直不见动静,我每天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不料十来天后,我竟被释放了。临走前,免不了被一警察训斥,依然是“回去继续好好改造,不得‘乱说乱动’,要争取早日上山下乡,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等等陈词滥调。屈指一算,我足足被关了两个月。

提着铺盖行李回家,路过一家煤店,站到那称磅上称了一下体重,哈,竟然重了十斤!这都哪儿打哪儿呀。

回家见到了母亲,原来她比我早十一天放回家,“学习”了七七四十九天。交流了各自在“学习班”的情况,彻底弄清楚了这次我们一家被调查的原因。大妹在农场也被调查过。三妹和小妹年纪太小,所知甚少,没什么可了解的。

母亲也犯了错误:“文革”大串联期间,她私下里替在农场务农的大妹弄了个“学生证”(她掌管着“学生学籍专用公章”),我还记得她为大妹在学生证上起了个假名字,叫“王琳”。目的是让大妹回趟江西老家,买学生票去,免费回广州。

终于又明白了一件事:当局把你们关起来,总是有道理的!这不,“你在‘文革’期间偷听反动广播,并传播;你的母亲为自己的女儿私办学生证,都是(罪)错,我们怎么会冤枉好人呢!?”

再说说那件真正的“特一号”案件被侦破的情况。大概1977年吧,坊间流传着此案件的来龙去脉:真正的案犯抓到了。如神勇的公安人员侦查和判断的一样,此人四十来岁,瘦高个,大专文化,被抓到后关押在广州白云山脚下某军事禁区边沿一座单独的平房里,设有重兵日夜把守。

但案犯十分狡猾,他装病,每天都躺在床上不动,仅仅喝点儿水,有时吃极少的食物,日子长了,人瘦得皮包骨,脸色煞白,不成人样,好像快要死了。守卫的士兵见他这个模样,觉得,即使是放你跑,你也跑不动,便放松了警惕性。

不料在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他悄悄地起来,在铺盖上做了伪装,真的逃跑了!原来,他日夜躺着不动,一是为了麻痹卫兵,以使他们松懈;二是为了保存体力越狱。等到卫兵发现后,立刻带着警犬追捕,但案犯却沿着山上的小溪流踏水前行,以致没有留下任何气息,追捕的官兵无功而返。

案犯后来还偷渡去了澳门,这下子更难办了。但此等惊天大案的主犯岂能让他逍遥法外?公安部门了解到案犯的夫妻感情很好,便动员他的妻子协助,写信给案犯,要求他想办法接她去澳门。

案犯“聪明一世,蠢钝一时”,不虞有诈,竟然在约定的时间雇了一条小船,驶到拱北海边去“接”爱人。结果不言而喻,他再次逃脱不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天罗地网”。不久,案犯被处决了。

此事到目前为止仍不知真假,三十多年前坊间是这么流传的,大家就权当听个故事吧。

附录一

关于“一打三反”运动

“一打三反”运动,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全国掀起的一场政治运动,其内容是指: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和反对铺张浪费。

“一打三反”运动源于1970年中共中央发出的三个文件,即1月31日发出的《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2月5日发出的《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它是“文革”中深入“斗、批、改”的一个重要措施,打击了一些反革命分子和各类 犯罪分子。“一打三反运动”将杀人的权力下放到县一级,在当时“左”倾思想的指导下,在贯彻“ 公安六条”和许多地区一派掌权的情况下,也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如蔡铁根、遇罗克等人的无辜被害。

赵乙华,1947年出生,1966年为广州建联中学高二学生(因病辍学一年),1972年上山下乡去了市郊沙田果园场,1979年回城。1980年到广州第26中学当教师,期间在广州市教师进修学院在职进修三年,1988年移民法国,现居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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