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中共媒体香港01报道: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裁定川普(Donald Trump,又译川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的单边关税政策违宪。该裁定否定了总统以紧急状态为名绕开国会实施全球关税的合法性,也就是仅针对总统单边越权行为,但不涉及国会授权项下的对华核心关税,未触及中美贸易战核心的301条款与232条款关税,并未改变中美经贸博弈的基本格局。 首先要清楚,最高法院裁定的核心本质是权力制衡而非政策转向。美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征税与贸易规制权力属于国会,总统不具备独立立法与征税权。川普政府所依赖的IEEPA立法初衷,是应对战争、国家安全危机等极端紧急状态的临时性经济管制工具,并非用于常态化、全球性关税征收。 最高法院的裁定在司法层面仅否定了程序违法,并不否定关税政策本身。在政治层面则是强化国会贸易主导权。裁定实质上压缩了未来美国总统单边发动贸易战的空间,迫使贸易政策回归国会立法框架。但也意味着现有对华惩罚性关税一旦经国会背书,将更难撤销,短期贸易缓和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 当前中美之间的关税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此次裁定仅影响其中一项,另外两项作为贸易战主体完全保留。这次被裁定违宪废止的是基于IEEPA的单边新增关税。此类关税为川普第二任期推出的全球10%对等关税及芬太尼关联关税,覆盖中国输美部分商品。但基于301条款的对华主体关税和基于232条款的钢铝国家安全关税,并不受到影响。 301条款源于美国《1974年贸易法》,是国会明确授权的贸易救济工具。2018年以来对中国约3700亿美元商品加征的7.5%—25%关税,均以此为法律依据,覆盖机电、轻工、高科技产品等核心品类。此次最高法院明确将301关税排除在审查范围之外,维持全额征收,构成中美贸易战最核心的压力来源。 另外,依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232条款,美国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对全球钢铁、铝产品加征25%与10%关税,中国作为主要出口方同样适用。该条款同样具备国会立法授权,且与国家安全高度绑定,司法审查空间极小,裁定后继续有效。
2026年2月20日,美国华盛顿,总统川普(Donald Trump)在白宫举行的记者会上发表讲话。此前,最高法院裁定川普在征收关税时超越了他的权限。(Reuters) 也就是,中美贸易战的制度基础、覆盖范围、税率水平均未改变,双边经贸摩擦的核心约束条件依然存在。更需要心里有数,最高法院裁定后,美国贸易保护主义不会消失,而是转向更合法、更隐蔽、更长期的制度化遏制路径。 中美的结构性矛盾长期存在,未来美国将减少无差别全球关税,集中使用301、232、出口管制、投资审查等工具,针对中国高科技产业、关键产业链实施精准打压,这是其一;其二,日后,总统行政权收缩,关税加征、贸易协定签署等重大决策将更依赖国会立法授权,而对华强硬立场具备跨党派共识,一旦落槌政策反转难度加大。 更重要的是,未来中美很大机率从关税壁垒为主,转向非关税壁垒竞争。芯片、人工智能、新能源、关键矿产等领域成为博弈焦点,技术封锁、产业链脱钩、标准壁垒替代传统关税,成为中美博弈的核心场域。 需要清醒:对中美关系而言,经贸领域“竞争常态化、合作有限化”成为定局。短期关税减免、贸易缓和的可能性极低。未来,中美贸易博弈将从“关税对抗”升级为技术、产业链、规则、制度的全方位竞争,呈现更长期、更复杂、更结构化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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