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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东回中国照顾重病老父, 租客却索赔4.5万

2026-5-3 10:00 PM| 发布者: 戎螺粱邑篼| 查看: 51| 评论: 0|来自: 温哥华港湾

离谱!

话说加拿大卑诗省北温哥华的一名女房东在驱逐了租客之后,搬回道自己的公寓居住。可是因为远在中国的父亲突发重病,她只能匆匆回国照顾。

没想到的是,等她回来后,却遭遇前租客巨额索赔!

更让人生气的是,卑诗住宅租赁仲裁处(RTB)竟然判她要赔偿前租户超过4.5万加元!

好在卑诗最高法院认为,RTB的听证仲裁过程未能确保公正,因此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

一纸驱逐令,故事的起点

事情要从2024年夏天说起。

据CTV报道,女房东Miyuki Shiino拥有位于北温蒙特罗尔大道(Montroyal Boulevard)的一处房产。

2021年8月,她将房子租给Mike Nairne和Sujin Wren,双方一直相安无事。

直到2024年6月,Shiino突然发出驱逐通知——理由是“房东需要自住”。

按照卑诗省法律,这种驱逐是被允许的,但前提非常严格:必须是真正自住,而且要在租客搬走后尽快入住,并至少连续住满6个月。

两个月后,也就是2024年8月,Shiino确实搬进了房子,一切看起来都合规、正常。

88岁父亲病重,紧急回国照顾

2024年10月,Shiino接到来自中国的消息:她88岁的父亲突发胸部主动脉瘤破裂,紧急接受大型血管手术,情况十分危急。

没有犹豫,她立刻飞回中国。

这一走,就是整整5个月。

直到2025年4月,父亲病情逐渐稳定、好转,她才返回加拿大。

租客提告索赔4.5万

就在她回国照顾父亲期间,事情开始发生变化。

2025年6月,两名前租客向RTB提出申诉,理由很简单:

房东没有按规定“连续自住满6个月”,属于违规驱逐。

根据法律,如果房东不符合条件,可能要赔偿前租客相当于12个月租金的金额。

仲裁结果很快出炉,Shiino败诉,被判赔偿两名前租客45,156加元。

Shiino没有认输。她提出复议,强调自己离开加拿大是因为“突发家庭重大变故”,属于法律中可以例外考虑的“特殊情况”。

但RTB维持原判。无奈之下,她将案件带上了卑诗最高法院,申请司法复审,Sandra Wilkinson法官也因此介入此案。

法官认定听证过程不公

让Shiino感到欣慰的是,案件交到Wilkinson法官手中之后,剧情开始反转。

法官审查后认定,RTB仲裁员在听证会上未能确保程序公正:

仲裁员错误称房东“未提供翻译材料”,但实际上她已经提交。

Wilkinson法官在裁决书中还指出,仲裁员错误地声称房东未能解释其长期缺席的原因,没有认真考虑她提供的医疗文件和相关证据,对她长时间离境回中国的原因几乎没有提问。

此外,虽然Shiino搬回房产后没有住满6个月,但法律规定此项居住要求可以有例外的情况。

然而仲裁员没有向Shiino解释法律中“特殊情况”的适用规则,甚至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直接否定了关键的医疗证据,进一步损害了程序的公正性。

更关键的是,Shiino当时是自我辩护,还依赖翻译沟通,但仲裁员并未给予应有的引导和解释。

判决逆转:赔偿令被推翻

最终,Wilkinson法官作出关键裁定:撤销原仲裁决定,同时撤销复议结果。

不过,法官没有直接替她“翻案胜诉”,而是要求仲裁机构在已有证据基础上重新评估、复审。

换句话说,这场官司,还没真正结束。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关注,不只是金额问题,更因为它触及一个现实困境:

当法律的“硬性规定”,遇到生活中的“突发变故”,该如何平衡?

这起事件也给不少房东,尤其是华人房东,提了个醒:

当涉及“自住驱逐租客”时,一旦发生变故,所有医疗证明、行程记录必须保留,关键证据要翻译清楚并提交,听证中要明确说明原因,必要时还应直接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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