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市日前针对一起不伦案件做出判决,一名与丈夫结婚超过30年的妇人,因与女婿发生婚外情被抓包,竟直接离家、人间蒸发超过2年。 桃园地院家事法庭认为,妇人的行为已构成民法第1052条第1项第5款“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判准其丈夫的离婚诉求。 偷吃女婿遭抓包 桃园妈羞愧离家 根据判决书内容,该名妇人于1994年6月婚后,与丈夫一同居住在桃园市至今,育有2名成年子女,却在2023年出轨亲女婿,温存画面甚至被女儿亲眼目睹。 该名妇人的丈夫崩溃表示,抓包两人的婚外情后,该名妇人就人间蒸发,过去两年来更是毫无音讯,依民法第1052条第1项第5款“恶意遗弃”及同条第2项“重大事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由于该名妇人经合法通知后仍拒绝出庭,且未提出任何书状陈述意见,桃园地院家事法庭因此审酌原告(妇人丈夫)、证人(原告友人)等人证词,认定该名妇人离家超过2年,确实构成民法第1052条第1项第5款“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最终判准离婚,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全案仍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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