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基隆市1名简姓女房客,先前协助谢姓房东排除手机问题时,趁机记下网络银行密码,再登入房东的网银帐号,将存款12万元转到自己帐户,事后房东发现存款短少后报案,全案才得以曝光; 基隆地院依不正利用电脑取财得利罪判简女3月徒刑,缓刑2年。 检警调查,简女承租谢姓房东套房后,两人互动十分频繁,去年6月间,房东操作手机登入网络银行时,一旁的简女暗中记下密码; 数日后,房东因手机操作出现问题,拜托简女协助还原设定,简女却趁机登入房东网银账号,将存款12万元转到自己名下的账户; 事后房东刷存折时发现,账户存款突然短少12万元,他吓得赶紧打电话报案,警方调阅金融账户明细,始知12万元转入简女账户,遂将她依法送办。 法官认为,简女利用房东信任,盗用对方网银密码,将12万元转到自己账户,不仅侵害房东财产,还危及银行对资金管理的正确性,考量简女并无任何前科,犯后坦承犯行,并将12万元全数返还,顺利与房东达成和解,遂依不正利用电脑取财得利罪判简女3月徒刑,缓刑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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