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最新报告显示,加拿大高收入家庭承担了明显高于其收入占比的税务负担。 该报告采用加拿大统计局的社会政策模拟数据库和模型(Social Policy Simulation Database and Model,SPSD/M)数据进行分析。 报告显示,加拿大收入最高的20%家庭缴纳了全国个人所得税的近三分之二(65.3%),以及超过一半(58.3%)的全部税款。而这一群体所占的加拿大家庭总收入比例为49.5%,低于其缴纳税款的比例。 与此同时,收入最低的20%家庭预计仅缴纳加拿大联邦和省级个人所得税总额的0.7%,以及全国全部税款的1.7%,但他们获得的家庭总收入占比为4.3%。 报告指出,换句话说,这一群体获得的总收入份额,是其缴纳所得税份额的6倍以上。 弗雷泽研究所将收入最高的20%家庭定义为年收入超过270,472加元的家庭,而收入最低的20%家庭则指年收入低于63,068加元的家庭。 报告作者表示,加拿大税收负担存在巨大差异,部分原因在于加拿大税制具有累进性,即收入越高,通常承担的税收比例也越高。 例如,报告指出,收入最低20%的家庭平均所得税率为2.7%,而收入最高20%的家庭平均所得税率达到23.1%。 报告还指出,这些发现挑战了加拿大社会中一种普遍存在的误解,即认为高收入人群没有承担应有的税负,以及提高这一群体税收是增加政府收入的有效方式。 ![]() 弗雷泽研究所财政研究主管Jake Fuss在新闻稿中表示: “认为高收入者没有缴纳他们‘公平份额’的税款,这一观点忽视了事实——这些家庭实际上承担了总税单中不成比例的一大部分。” 事实上,收入最高的20%家庭是唯一一个缴纳所得税比例高于其收入占比的群体,也是唯一一个缴纳全部税款比例高于其收入占比的群体。(全部税款包括销售税、房产税、燃油税以及酒类税等。) 第二收入组,即年收入在63,089至111,354加元之间的加拿大人,缴纳了全国6.5%的全部税款,而其收入占比为9.3%。 第三收入组缴纳了12.7%的全部税款,占全国总收入的14.6%。 第四收入组,即年收入171,299至270,472加元之间的人群,缴纳了20.8%的全部税款,而其收入占比为22.3%。 报告还引用此前研究指出,提高高收入群体税率可能导致行为变化,例如通过税务规划、避税或逃税方式减少应税收入,最终导致政府实际获得的收入低于预期。 报告作者引用了一项2019年的研究,该研究利用加拿大历史数据分析联邦政府提高高收入者税率后的影响。研究发现,最高个人所得税税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应税收入会相应减少0.5%。 报告称,提高高收入者税收忽视了这些经济后果。 报告还指出,提高税率会削弱加拿大与其他工业化国家之间的竞争力,尤其是与美国相比。报告认为,对高收入者增加税收,会降低加拿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例如医生、科学家、管理人员以及软件工程师等专业人士。 报告最后警告,如果联邦政府或部分省份决定进一步提高目前针对高收入群体的税率,最终获得的税收收入很可能低于预期。 Fuss表示:“加拿大人应该意识到,加拿大现行税制已经具有明显的累进性,进一步提高高收入者税收的呼吁,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后果。” 信息来源: https://nationalpost.com/news/canada/top-20-of-canadian-earners-pay-more-than-half-of-all-taxes-says-study-warning-against-increasing-rates |
电话:647-830-8888|www.66.ca 多伦多六六网
GMT-4, 2026-7-13 07:50 PM , Processed in 0.04571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