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薛关镇政府一名公职人员因夜间超速醉驾且未开车灯,撞死一对推人力车过马路的夫妻,引发社会强烈不满。 蒲县公安局9月12日发布通报称,8月13日22时许,国道520线(临延线)临汾市蒲县段74公里400米处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涉事薛关镇政府工作人员杜某某在限速40km/h的路段以约52.38km/h的速度超速行驶,并在夜间未开启车灯,与推人力车过路的张某某、郭某某夫妻相撞,导致两人身亡。杜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达147.01mg/100ml(属于醉驾),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8月22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杜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郭某某承担次要责任,理由是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张某某、郭某某家属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已向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据“红星新闻”9月13日报道,死者儿子张鹏提供的一段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显示,一辆未开车灯的白色车辆从后面撞倒张鹏父母时,车辆发生了明显颠簸,刹车灯短暂亮起,但司机并未停下,2秒钟后,刹车灯熄灭,车辆加速驶离监控范围。 张鹏表示,从刹车灯亮起又熄灭来看,疑似有“二次碾压”的情形。但事故认定书对此只字未提。 张鹏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主次责任划分也难以认可。他说,父母过马路时多次举灯观察路况,并刻意躲避来车,确认安全后才通行。肇事车辆从身后超速驶来,并且不开启车灯,其父母根本无法躲避。 事后,张鹏和家人多次找到镇政府协商,但赔偿金额等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杜某某的家属也从未登门道歉。
镇政府的岗位公示牌显示,涉事杜某某是该镇的主任科员。 不少大陆网友留言表示,“醉驾,晚上不开车灯行驶,超速,撞人后不停车救人,这是奔杀人去的,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叔叔(警察)你这么违心定责就不怕自己报应吗,钱这么好拿的吗?”“不是不管你多有理只要你肇事逃逸就直接全责么,是正规交警吗?还判个主次责出来?”“超速这一块拿捏得很准啊!正好卡在30%上。” 据报道,目前,张鹏正在等待交警部门的复核结果。张鹏表示,其父母遗体仍在殡仪馆,官方得给个交代。
对此,大陆公益律师赵良善向“新黄河”表示,本案中肇事司机存在醉驾、夜间行车未开灯、超速行驶三项违法行为,是引发两人死亡事故的决定性原因。与此同时,在夜间视线不良、车辆无照明的通行条件下,行人观察避险能力本就受限,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未尽观察义务并因此承担次责并不合理。肇事司机醉驾致人死亡,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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