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人命值多少钱?也许这个问题太残忍,在家人眼里,亲人的命无价。可是,在安省法官的眼里,这条命只有500元。更为可恨的是,即便是这数百元的罚款竟然也可以分期付款! 2000年3月24日,68岁香港移民简铁樑在万锦市Village Gate Dr.上,被一辆冲红灯的Pontiac Sunbird拦腰撞上并当场死亡。事后由于没有证据指证18岁的女司机Soraya Sarif当时有醉酒、超速或分神驾驶等刑事过失。司机声称没有看到红灯。警方只能够以违反高速公路法的冲红灯罪名提出起诉并以罚款500元结案。更为气愤的是,司机的律师竟然以当事人是学生为理由要求分期付款,亦被法官接纳。
■13年前被冲红灯汽车撞死的香港移民简铁樑生前与妻合照。(图片来源:自星岛日报) 无独有偶,2011年8月4日早上10时15分左右,74岁的冈本在森蒂纳尔路(Sentinel Rd.)附近的芬治大道西(Finch Ave.W.)被一名33岁的单车客撞到并随后不治身亡﹐而后者被指在北约克(North York)地区行人路上踏单车﹐仅罚款3.75元。而就在2011年7月份,一名49岁单车客将一名56岁女子撞倒行人路上﹐令她头颅骨破裂。警方根据高速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控告该名单车客不小心驾驶﹐罚款400元。驾车人士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会被落桉控以危险驾驶刑事罪﹐但控罪仅适用于驾驶汽车人士。 十三年过去了,当简铁樑的女儿简洁妍一再在报章上看到,肇事导致他人死亡的司机只是被法庭轻判罚款区区数百元的案件后,决定联系其他车祸死者家属,要求安省政府修改高速公路法,令肇事司机得到应有的惩罚。 简洁妍说,安省的公路法例极不合理。冲红灯撞死人的处罚竟然与单纯冲红灯完全一样。她认为最低限度对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有不同的刑罚,以及定下最低刑责。 撞死人最高刑罚囚终身 刑事律师孙健铨表示,在交通意外中撞死人是否要入狱服刑,要视乎个别案件的情况,最高刑罚可能是终身监禁。但他从事律师事务这么多年以来,因交通意外导致人狱的个案并不多。 孙健铨称,在交通意外中,如果司机没有任何过错,又留在现场协助警方调查,警方是不能控告任何罪名,就算司机有错,例如不依交通灯号导引至交通意外,警方亦衹会依据交通法例提出检控。 他又称,如果警员按路面情况及司机驾时的态度等,发现司机胡乱在交通繁忙情况下鲁莽驾驶,倘若导致有人死亡,警方可以控告司机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最高刑罚为14年。如果有人严重受伤的话,则可以控告司机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最高刑罚为10年。 孙健铨强调,如果司机在涉及刑事犯案之下(如醉酒驾驶、受药物影响驾驶或非法赛车等)胡乱驾车发生交通意外,其控罪会升级,案中如有人死亡,警方可以控告司机刑事疏忽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最高刑罚可能是终身监禁。有人严重受伤,可以控告司机刑事疏忽引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罪名,最高刑罚监禁10年。 公路交通法VS加拿大刑法 交通厅认识到作为改善司机驾驶行为的广泛方式之一部分,有意义的处罚是可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多管齐下方式,包括结合法例、公众教育及支持省内警队的执法工作。 在《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下,绝大部分的违例处罚,并非与道路使用者损伤(包括死亡)的严重情度挂鈎。然而,一些涉及《公路交通法》的违例情况,是可带来潜在的严重惩罚,包括罚款、停牌或监禁。例如,在《公路交通法》下,驾车司机若被裁定不小心驾驶罪名成立,是会面对最高2,000元罚款、最长6个月的监狱、扣6分及停牌最长两年之惩罚。 此外,《加拿大刑事法》(Criminal Code of Canada)对多项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提供更重的处罚,包括那些考虑到受害人损伤的严重程度之惩罚。例如,《加拿大刑事法》包含危险驾驶、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刑事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的罪行。对涉及死亡情况,《加拿大刑事法》的处罚是极其严重。一名遭控刑事疏忽导致他人死亡而被定罪者,是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尼科尔斯指出,至于是採用《公路交通法》或《加拿大刑事法》去检控一名涉嫌违规的司机,则是由警方判断及基于情况而定。 《公路交通法》及《加拿大刑事法》均赋予警方发出带有更重处罚的检控之工具,包括在一些情况能发出可反映受害人损伤情度的检控,因此交通厅现时没有计划就涉及死伤情况,增加因违反《公路交通法》被定罪的处罚。 |
电话:647-830-8888|www.66.ca 多伦多六六网
GMT-4, 2026-6-25 06:03 PM , Processed in 0.04589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