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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5 05:25 PM| 发布者: 94852| 查看: 105| 评论: 0
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在本机构开立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进行识别,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相互交换信息。中国首次对外交换涉税信息的时间确定为2018年9月。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税总局已开始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