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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观察:李明哲不是诈骗犯

2017-9-23 08:01 PM| 发布者: 左手拿烟| 查看: 56| 评论: 0|来自: 中时电子报

  即使在台湾的司法审判,许多台湾人都不相信法官,质疑判决,更何况是李明哲这种网路颠覆嫌犯,台湾人在政治偏见下,当然更不容易接受大陆审判。但若把台湾诈骗犯送去大陆审判,大部分台湾人可能又会额手称庆。台湾人对待两者的态度差别,甚为有趣。

  大陆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上,司法审判是要服众的,不是只为特定团体服务,否则在追求经济与贸易现代化过程中,会有很大负面影响。大陆将李案审判全程公开,无非就是要释众疑,台湾有人指李"被认罪",此说只能自慰,其实没任何用。

  台湾才最常"被认罪",检调机关常滥诉,以押取供,迫使当事人提出自白破案,而这种案件,能以不起诉收场,法院判决无罪就万幸了,看看雷学明所涉拉法叶舰案与近来的蔡正元案吧。

  更可怕的是网路霸凌与所谓肉搜,只因立场不同,就在网路虚拟空间当中对人动私刑,搞公审,严重伤害一个人的名誉与心理而毫无补救之道。若说李案被认罪不对,许多遭台湾网民攻击的人,不也是硬生生被按上罪名,含冤莫白?台湾人自以为是的言论自由,绝大多数是言论暴力,以众暴寡。

  如果碰上诈骗案,台湾群众却又多认同大陆对诈骗犯严刑峻法,痛恶台湾司法无能,袒护、轻纵诈骗集团,让歹徒横行全球,为台湾赢来"诈骗王国"的"美誉"。但是,李明哲案牵涉政治,加上民进党政府造成两岸关系倒退,民众此时又来批评大陆司法,这种矛盾除了统独立场外,无非是台湾人虚无到不能理解颠覆国家,在许多地方都属犯罪,一如不宜挑战任何国家的宗教信仰一样。台湾人这种宽己严他、理盲滥情,就是今日社会许多问题的根本,但这也不是一天了,而且还会愈来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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