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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定居加国 华裔女子仍遭取消永久居民身份

2018-10-18 01:43 PM| 发布者: 随枫玉雨| 查看: 109| 评论: 1|来自: 加国无忧

一名来自香港的L女士,早年随父母移民

加拿大

,但是不久后就离境,在国外留学、工作。在五年的时间里,她只在加国住了115天。尽管L女士的父母早已在

加拿大

定居,而她需要时常来看望,但是移民部还是基于《移民法》的相关条款,取消了她的永久居民身份。

据移民和难民局上诉部门(IAD)公布的消息:陆女士于1993年3月19日,跟随父母、姐妹登陆

加拿大

并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其后,她返回香港,又去到英国留学。毕业后,她没有回到

加拿大

和父母在一起,而是在香港找了工作,并在那里长住。

2006年,L女士在香港结婚,2011年有了孩子。长时间以来,她会定期来

加拿大

,探望父母、姐妹。尽管由于父母年迈,L女士会尽量在

加拿大

多住一些时间,好照顾他们,但是她并未尝试在这里定居。

不过,多年来L女士入境、出境一切顺利。直到2017年5月12日,她在入境时候被边境检查员拦下检查,这才遇到麻烦。

检查员发现,在一个五年的期间里,L女士仅在

加拿大

住了115天,远远低于作为永久居民的最低标准(730天),于是就上报了移民部。

移民部随即取消了L女士的永久居民身份。

L女士随即向IAD提出上诉。

出庭的时候,L女士强调,自己的父母、姐妹都在

加拿大

定居了。父母已经年迈,需要亲人更多的照顾,她希望能够保留自己的身份,以便能有较多时间陪伴老人,也减轻姐妹照顾的负担。

然而,这些理由并未打动上诉庭的法官。

法官表示,L女士在

加拿大

居住的意愿很低,她的根仍然是在香港。即便是现在,她留在

加拿大

的目的也只是照顾父母,而不是定居在这里。

即便L女士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她作为香港居民,可以随时入境

加拿大

看父母,没有任何阻碍。她自己已经扎根香港,丈夫和儿子都在那里,所以回到香港同家人在一起,才是符合她的最佳利益。

有鉴于此,IAD认同移民部的决定,驳回陆女士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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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Daball 2018-10-18 04:00 PM
正解… 應該取消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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