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者最近推出两项新法案,针对警察何时开枪提供新的法律标准。 新法案分别是AB392与SB230。根据加州众院AB392号法案 ,只有在必要时,警察才能使用致命性武力,即在警察或他人面临死亡或严重伤害威胁的情况下,警察才可以开枪。这有别于目前警员只要感到人身受威胁即可的标准。该法案原遭警员强烈反对,但在5月修订后获得支持。SB230号法案规定每名警员接受培训,以避免使用致命武力,该法案也获得警员支持。 这些立法是回应公众对警察涉枪事件的强烈情绪,如去年沙加缅度克拉克( Stephon Clark)遭警察枪杀一案。克拉克家族曾发表声明,支持AB392号法案,认为这将改变警察使用武力政策,并要求警察在使用致命武力之前尝试降级。“如果警察遵守这一政策,克拉克今天将还活着。” |
GMT-4, 2024-5-17 03:43 AM , Processed in 0.046759 second(s), 23 que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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