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在周六(17日)举行,表决通过多部新法及修法,其中包括有《出口管制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明文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等采取措施。 据介绍,《出口管制法》包括总则,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合共49条。该法列明,"出口管制"是指对特定物项的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以对该物项的使用主体或者用途进行控制。 该法称,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的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做法,当下出口管制正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该法明确出口管制范围,确保管制物项、管制主体和行为全覆盖,并规定从中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管制物项,均受该法约束。该法更建立出口管制清单、临时管制和全面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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