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 六六网  www.66.ca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搜索

深夜帮老板口交 女助理通奸被判刑

2015-7-4 10:05 PM| 发布者: 六六| 查看: 966| 评论: 0|来自: 中国时报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深夜与陈姓女助理在办公室口爱,正巧林妻用手机连线办公室监视器,竟当场直击两人偷情,让她气得提告。高雄地院不采法界普遍认定通姦需以性器接合论点,依妨害婚姻判林男徒刑四月、陈女三月,此案也创下雄院第一例。

  据中国时报报导,判决指出,有诈欺前科的林男在外租办公室开公司,去年7月某日深夜,林妻因丈夫没回家,打电话找人又没接,于是以手机连线林男办公室监视器,查看丈夫是不是还在忙,却看到丈夫与陈姓女助理在办公室职员区,以口含男性生殖器方式替林男口爱,事后怒告两人妨害婚姻,高雄地检署起诉后,林男与陈女虽坦承确有口交,但辩称「口交不构成法律上通姦及相姦」

  据报导,去年高雄高分院审理林姓警员与小三妨害家庭案件,曾打破通姦需性器接合为构成要件惯例。本案雄院法官郭任昇也由一般社会观感出发认为,与配偶以外之人藉口交、肛交为性行为,客观上均已侵害夫妻互负忠诚义务。

  法官郭任昇以大法官解释及刑法未以专条定义通姦及相姦具体内涵,其立法目的是为约束夫妻互负忠诚义务。若认同有配偶之人与他人性器接合于法不容,却又允许性器可供他人吸吮,显然已违背立法目的。

  报导指,判决认为,座谈会决议只是法官办案参考,客观上足以认定侵害夫妻互负忠诚义务,即已构成通姦,林男为有配偶之人,陈女明知却未克制情慾,破坏对方家庭圆满,依法各判徒刑,但得易科罚金及上诉。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联系电话:647-830-8888|多伦多六六网

GMT-4, 2024-4-28 09:01 AM , Processed in 0.05719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